去年底,国家医保局设定了2026年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的目标。这一目标正在快速推进中。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的278个统筹地区已基本达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的要求。这些地区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时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销。江苏、福建、宁夏等9个省份还将个人“无自付”的范围扩展至居民医保,使城乡居民均能共享生育福利。
9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医保局在生育保险领域重点推进扩面、强化保障、优化服务,致力于构建覆盖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
打个比方,目标是协助育龄家庭在生育过程中实现“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切实减轻家庭在生育方面的经济负担,让更多家庭愿意生育。
在“怀得上”方面,2025年内,在国家医保局的积极推动下,全国所有省份仅用十个月时间就将适合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当年覆盖了160多万参保人员。
“孕得优”方面,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逐步提升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自2026年起,北京、宁夏、福州等多地将大幅提高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标准。云南省近期公布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明确,自7月10日起提高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年度报销额度增至1000元。
关于“生得安”,除了“生娃基本不花钱”政策外,全国已有3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产妇提供“减负又减痛”的服务。
至于“育得好”,2025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0亿人,共有480.64万人次享受了津贴,参保女职工的人均生育津贴接近3万元,“带薪产假”有效缓解了生育期宝妈的经济压力。目前,全国所有地区均已实现生育津贴按照规定流程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29个省份实现了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在省内跨统筹区直接结算。
此外,医保部门正大力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推进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手续,让新生儿自出生起就能享受医保保障。江西、湖南等多个地区出台了新生儿免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政策,实现“出生即参保”。
今年生育保险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保障对象。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的156个统筹地区打破了“仅限单位职工参保”的局限,鼓励这些群体在就业地或常住地同步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使宝妈既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也能享受“带薪产假”待遇。
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司长张晨光指出,在政策和缴费方式上,正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可自行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同时,也鼓励各地方政府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允许他们在参加职工保险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云南省最新的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将职工医保费率的0.5个百分点作为生育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满12个月,便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产假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