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经济学家王连洲去世,享年87岁;曾任《证券法》《信托法》和《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被业内誉为“基金业之父”

7月13日,《上海证券报》报道,知名经济学家王连洲先生于7月12日因病逝世,享年87岁。王连洲家属于7月13日发布讣告,遗体告别仪式定于7月16日举行。

资料显示,王连洲曾担任我国《证券法》《信托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三项重要行业金融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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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资本市场初创阶段,王连洲积极投身资本市场的立法建制工作,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被业内尊称为“基金业之父”,享有极高敬意。

据《证券日报》披露,王连洲出生于山东冠县农村。1960年,王连洲进入山东工学院理化系物理专业学习,读满三个学期理工科基础理论课后,响应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与山东工学院理化系其他同学一起转到山东财经学院财政金融专业。1964年,王连洲与28名同学一同被分配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

1979年,王连洲被调到央行印制局,承担起搜集和研究中国历代货币的任务,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开创这项工作的第一人。

1983年,全国人大增设了包括财经委在内的六个专门委员会。当时,六届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主要领导希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推荐一名懂金融的干部到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任职。当年10月,王连洲顺利调任到人大财经委。

1992年7月底,《证券交易法》的起草工作由七届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实施。1993年起,第八届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包括《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期货交易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在内的8项立法起草任务。由于王连洲来自人民银行,熟悉金融证券领域,自然而然地承担起这些法律的起草重任,因而与《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这三部资本市场核心法律结下了深厚渊源。

2000年,王连洲退休。即便退休后,他依然心系资本市场发展,持续呼吁修改完善《基金法》等资本市场相关法规。退休期间,他还出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基金研究所理事长,并作为第一家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基金公司——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首届独立董事,以及第一家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信托公司——华宝信托公司的首届独立董事。此外,王连洲还担任过宝盈基金管理公司、同仁堂股份公司等机构的独立董事,参与发起私募投资百人论坛、CIFC智库等跨行业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