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避暑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区涉旅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

昭阳区眼下正值夏季避暑旅游旺季,避暑旅居游客数量显著增长。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游客和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联合昭阳区住建局、昭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昭阳区市场监管局、昭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督促各方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并向以下方面郑重提醒告诫:

一、价格管理要严格,明码标价须落实到位

所有涉旅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价格规范,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酒店与民宿机构应公示淡旺季、包月及周末的房价,并详细注明完整退改规则,严禁旺季期间哄抬房价,不得采取线上低价引流至线下再加价的手段,禁止收取任何隐形费用;餐饮商户需明码实价,禁止以低价进行诱导而后抬高结算价格,杜绝违规收取餐位费;景区、观光车辆和游乐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针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措施,必须进行公示,严禁擅自涨价、重复收费和强制消费;特产商铺和摊贩的计量器具要按时检定,杜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和漫天要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经营宣传须规范,不正当竞争须禁止

三、安全责任要压实,各类安全隐患须全面排查

各经营单位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餐饮商户必须严格执行食材的索证索票制度,实施食品留样,确保生熟分开,规范处理野生菌,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酒店与民宿机构须严格执行入住实名登记制度,严防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的情况,常态化检查水电燃气及消防设施;景区的游乐设施、电梯、观光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确保设备不超载、不带病运行;人员密集场所要维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制定完善针对暴雨、客流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应急物资。

四、服务要体现文明,消费纠纷须高效解决

从业人员须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以高效手段解决消费纠纷。服务人员需保持着装整洁,用语文明,不得因消费金额或地域差异对游客进行歧视或刁难;导游和讲解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甩团及态度恶劣等行为;在消费争议发生时,应优先进行现场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主动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严禁将责任推诿、威胁消费者或抗拒执法检查。

五、房屋租赁要规范,旅居群众租房权益须保障

房屋出租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房源信息,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安全标准,严禁恶意涨价。出租人应展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与承租人签订正式的书面租赁合同,坚决杜绝口头约定、空白合同以及单方设置的霸王条款。合同条款应准确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缴费方式、支付周期,清晰界定水电、燃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承担主体与缴纳标准,对房屋押金金额、返还时限及合法扣减情形作出明确约定,除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无故克扣或扣押承租人的押金及租金。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尽快前往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依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六、自查整改要及时,多部门联合开展严格监管执法

各经营主体须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涉及价格、宣传、食品安全及设施安全等各类问题。我区将组织多部门开展避暑市场的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抽查,对哄抬物价、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强买强卖以及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所有经营者均应守法诚信经营,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昭阳避暑旅游环境。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

昭阳区住建局

昭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昭阳区市场监管局

昭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4日

一审/来源:@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 丨@昭阳区文旅局微信

一校:胡远松 二审:尹婕 二校:龙萍

三审:张永刚 三校:周万琴

终审:马燕 监制:罗旭 总监制:武治国

昭通发布 微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