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5日起正式生效。《条例》直指低价游、强制购物、标价混乱、导游违规等旅游市场顽疾,全面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条例》包含四项亮点:第一,列出“权利清单”,明确旅游者拥有自主选择、知情告知、公平交易、民俗尊重、便利优惠、安全保障、损害赔偿等法定权利;第二,划出“行为红线”,对旅游乱象持零容忍态度,将高发的“旅游套路”列入禁止清单;第三,凝聚“文明共识”,要求经营者不得误导或欺诈旅游者,同时规定旅游者须遵守公序良俗;第四,打通维权通道,建立“快响应、快处置、强惩戒”的维权体系。

【站点差异】本稿将发布于 shanshixun.com。请调整措辞、句式与段落节奏,避免与其他站点版本重复;事实与数字仍需与原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