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色镇全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通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规范挖色镇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经营规范、干净整洁的旅游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挖色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挖色镇全域环境卫生,以及环海路沿线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行为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9日
二、整治范围
挖色镇辖区全覆盖
三、整治内容
(一)交通秩序整治。一是道路秩序整治。严禁违规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严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包括乱鸣喇叭、随意掉头、不礼让行人等行为;严禁占用道路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私设车位、堆放装修建房材料、堆放其他杂物,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活动。二是停车秩序整治。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停车泊位等规定地点停放,并按照标识标牌停车入位,跨越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在环海路东侧人行步道、沿海休闲公园、绿化带等范围内停放。
(二)占道经营整治。规范占道经营行为,针对利用公共区域设置广告牌的经营主体,由村组对业主进行宣传动员,3日内自行拆除广告牌,未按时完成的,一律拆除;挤占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的经营主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及划定区域内进行摆摊,不执行的,一律取消摆摊资格。
(三)规范广告牌匾。临街商户原则上实行“一户一牌”管理,每户限设一块经营性招牌,招牌内容须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禁止擅自设置移动式广告牌、多层招牌及建筑物顶部招牌。对现有违规设置的“一店多牌”、重叠招牌、墙面附加广告等,采取“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统一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标准,确保广告牌匾安全、美观、整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将道路秩序、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监管、同治理,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推进协同共治。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守住辖区环境秩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研究探索建立政府、经营主体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辖区环境秩序长效投入机制,利用村规民约进行村民自治,不断优化美化村庄道路的环境秩序。
(四)强化跟踪问效。提高辖区环境秩序在旅游市场、挖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中的重要性,定期开展分析调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发生投诉、举报、通报情况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举报方式
特此通告
挖色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