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入围作品调整后名单再次公示

根据《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办法》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6年6月29日到30日举办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复赛评审工作,由此产生了决赛入围作品的名单。紧接着,在2026年7月3日至9日,完成了首次的社会公示。

公示期间,多个州(市)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部分入围作品的主创和演职人员因为工作安排、身体欠佳、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与决赛的表演。为了保证决赛的整体表演水准,相关单位按规定提出对部分作品的主创、演职人员进行调整。根据《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补充通知》的要求,如果参演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者增减,必须在当地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若无异议,就将全套材料提交给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办理。现阶段,各涉及修改的州(市)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合唱类节目演职人员的调整及其属地公示工作。现把调整后的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入围作品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

此次公示的时间是从2026年7月20日到7月26日。如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及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这样便于核实。不署名的异议或者没有实质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被受理。

异议处理部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通讯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

邮政编码:65022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0日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马丹妮

审核:吴 杵

终审: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