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遗书里的古人日常:正史未载的凡人故事

前些日子,敦煌遗书中一位千年前就引人注目的古人意外在网上火了:有人临摹《兰亭集序》,刚写几个字便戛然而止;另一份残卷上,还画着一张稚气的人像,旁边写着疑似“康景宗”的署名。

编号P.2544与编号P.2237的敦煌残片

这两份文书究竟出自一人之手,目前尚无定论。不过这些不经意留下的痕迹,却让遥远的古人仿佛一下子变得亲近起来。

《丝路遗珠:敦煌西域文献》也描绘了那些正史鲜少提及的凡人生活:有女子相约前往莫高窟点灯,有人借钱种麦却无力归还,有人在亡妻灵前一笔一划抄写经文超度,更有孩童在旧纸背面练习识字写字……

这些破败的卷轴让我们明白,古人的世界其实并不遥远。

十三位女性,约定共赴莫高窟燃灯

敦煌文献里有几类材料读来格外触动人心:社邑文书。

所谓“社”,或称“社邑”“义社”“义邑”。唐代至宋初,敦煌地区官社之外,民间自发组织的私社非常活跃,其中一些私社还有固定名称,诸如“兄弟社”“女人社”“亲情社”“巷社”“车社”等。

国家图书馆收藏的BD14682《丙申年四月廿日博望坊巷女人社社条稿》,记录的就是一个由女性组成的“女人社”。

BD14682V《丙申年四月廿日博望坊巷女人社社条稿》

这份文书只有一张纸,开头完整而结尾残缺,上面有多次修订和涂抹痕迹,最终也没有列出社员名单,因此是一份草稿性质的材料。

但正是这份草稿,让我们窥见了唐五代宋初敦煌女性社会生活的某个片段。

社条的开头写得明明白白:丙申年四月二十日,博望坊巷的女子们,因为要“上窟燃灯”,大家围坐在一起商议,决定“一齐同发心”,约定为期三年。

BD14682《丙申年四月廿日博望坊巷女人社社条稿》

原文记载:“丙申年四月廿日,博望坊巷女人因为上窟燃灯,众坐商议。一齐同发心,限三年愿满。每年上窟所要物色带到,录事帖行,众社齐来,停登税聚。自从立条已经后,便须齐齐整整,接礼歌欢,上和下睦,识大敬小。三年满后,任自取散,不许录事三官把勒。众社商量,各发好意,不坏先言,抹破旧条,再立条。日往月来,此言不改。今聚集得一十三人,具列名目于后。”

所谓“上窟”,就是指莫高窟;“燃灯”,是佛教信徒供奉佛祖积累功德的一种仪式。

这并非一次即兴的活动,而是一个有组织、有规章制度的结社。

她们商定每年上窟所需物品由众人平摊,社内事务由录事传帖安排,但又特别强调“不许录事三官把勒”,也就是说,社官、录事不得专权,必须经“众社商量”。三年期满后是否继续,也需集体决定。

这份文书证明这些女性能够自主、自愿地参与结社活动,拥有一定的社交空间;结社需要准备物品,也表明她们在家庭经济中具备一定支配权。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唐五代宋初敦煌女性的意识觉醒。

一张写在佛经背面的“借据”

国家图书馆收藏的BD04698,正面原本是一卷唐代标准的写经本,内容为鸠摩罗什译本《妙法莲华经》卷二。到了归义军时期,这卷经因为经常被诵读,年深日久已破旧不堪,卷首残损,卷面有水渍,还有残洞,渐渐失去了实际功用。

由于纸张珍贵,古人不愿丢弃。于是写卷的主人便在卷末背面抄录了一份不足200字的借贷文书:《金银匠翟信子等为矜放旧年宿债状及判词》。

录文内容:“金银匠翟信子、曹灰灰、吴神奴等二(三)人状右信子等三人,去甲戌年,缘无年粮种子,遂于都头高康三面上商取麦三硕,到当年秋翻作陆硕。其陆硕内填还得壹硕贰斗。亥年翻作玖硕陆斗。到丙子年秋填还得柒硕陆斗,更余残两硕。今年阿阿(郎)起大慈悲,放其大赦,矜割旧年宿债。其他家乘(剩)两硕,不肯矜放。今信子依理有屈,伏望阿郎仁恩,特赐公凭,裁下处分。(判词)其翟信子等三人,若是宿债,其两硕矜放。(花押)”。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甲戌年(974)春天,开设金银作坊的翟信子、曹灰灰、吴神奴三人,因缺少麦种,向都头高康三借款三石。到同年秋天,债务按约定翻倍为六石。他们还了一石二斗,还剩四石八斗。到了乙亥年(975),债务又翻倍为九石六斗。丙子年(976),他们还了七石六斗,最后仍剩余二石。

此时归义军节度使曹延禄下达赦令,“矜割旧年宿债”。翟信子等人期望这二石旧债也能获得赦免,但对方不肯。于是他们向上级官员“阿郎”申诉。最终判词十分简短:“若是宿债,其两硕矜放。”这笔旧债,得以免除。

BD04698背面

一份小小的借贷文书,折射出归义军晚期敦煌社会的诸多面貌:手工业者的生活并不宽裕,甚至可能兼营农业;民间借贷存在“违约一倍”的惯例;国家赦免与私人契约之间,也会发生摩擦。

恰是这不足200字的敦煌审判文书,生动再现了归义军晚期敦煌社会的真实状况。

为亡妻抄经:历时49天的追思仪式

敦煌残卷中,也保存着古人深切的哀悼。

天津博物馆藏4532、国家图书馆藏BD04544、法国国家图书馆藏P.2055,原本与敦煌历学家翟奉达及其子为亡妻、亡母马氏祈福抄写的经文有关。

BD04544翟奉达为夫人祈福写经

这一组写卷展示了唐五代以来盛行的“七七斋”和“十王信仰”。

所谓“七七斋”,是从亲人去世之日起,每七天举行一次缅怀追思的仪式,从“一七”到“七七”,共七个周期,历时四十九天。

到了唐代,为逝者举办七七斋追福已相当普遍。后来,这一仪式逐渐与中国传统葬礼中的百日、周年、三年等纪念活动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十王斋仪。

十王信仰认为,亡人在阴间每隔七天要接受一位冥王审判。家属需按七七斋的顺序准备供品,帮助亡魂在阴间减轻业障。

七七仪式之后,还有百日、周年、三周年三场追祭。原文提到:“若阙一斋,乖在一王”,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斋会,就会影响在阴间受审时得到那位冥王的好评,“亡人”便不能顺利轮回转世。

翟奉达为亡妻马氏抄写的经文,恰恰对应这一套程序:第一七斋写《无常经》,第二七斋写《水月观音经》,第三七斋写《咒魅经》,第四七斋写《天请问经》,第五七斋写《阎罗经》,第六七斋写《护诸童子经》,第七七斋写《多心经》。百日、周年、三年,则分别对应《盂兰盆经》《佛母经》《善恶因果经》。

在晚唐五代宋初的敦煌,十王信仰相当盛行,因此留存了非常多的《十王经》写本。《十王经》是融合了“七七斋”“百日斋”“周年斋”“三年斋”与“十殿阎罗”信仰的标志性文献,也是佛教文化中国化的典型体现。

古代儿童的启蒙课本,写满了生活气息

如果前文讲述的都是关于古人的生活、交往与信仰,那么《开蒙要训》则将我们带入古代儿童的启蒙课堂。

BD14667《开蒙要训》局部

敦煌地区自西汉设立郡县后便开设学校。唐代时,官学与私学都很发达。私学又可细分为寺学、义学、家学等类型,学习时间也比较灵活,更适合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节奏。对许多孩子而言,识字是接受启蒙教育的第一步。

《开蒙要训》正是一部面向儿童的识字教材。“开蒙”意为开启蒙昧、引导学习识字;“要训”则可理解为重要字词的汇编。它大约成书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唐五代时在西北地区广泛使用,后来在中原地区失传,幸运的是因敦煌写卷得以保存下来。

这本书收录了1400个常用汉字,采用四言韵语编排,每句四个字,共三百五十句,两句一韵。因为短小精炼、节奏明快,读起来朗朗上口,便于儿童记忆。书中自己也说:“笔砚纸墨,记录文章,蒙童学习,易解难忘。”

有趣的是,《开蒙要训》不仅教孩子认字,它更像一本小型的生活百科全书,内容涵盖天文地理、山川河流、君臣伦理、孝悌人伦、坐卧起居、服饰工艺、人体器官等。

比如“乾坤覆载,日月光明。四时往来,八节相迎”,讲述的是自然规律;“孝敬父母,承顺弟兄”,阐释的是家庭伦理;“头额颦颦,齿舌唇口”,则直接指导孩子认识身体部位。

它的用字更贴近民间中下阶层的日常生活。对于那些只能利用农闲时间短暂入学的孩子来说,这样一本字数不多、实用性强的课本,恰好能满足他们识字的日常需求。

《丝路遗珠:敦煌西域文献》想要做的,正是将这些珍贵却不易接触到的材料,重新引介给广大读者。

全书选取了国家图书馆收藏的42件敦煌西域文献,兼顾内容、形制与流传历史;配以120多幅精美图片,分为“珍品琳琅”“古书原貌”“世间百态”“文学艺术”“文化交融”“佛在人间”“玄门文献”“珍本流传”八大板块,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文献的独特价值,也讲述写本背后的历史故事。

读这本书,你会了解到一部从纸堆中抢救出的唐写本《尚书》;看到最接近原貌的三十卷本《文选》如何在敦煌残片中发现踪迹;还会遇见唯一由中国僧人编写的佛经《坛经》,一片记录古人宴饮游戏与舞步的《酒令舞谱》残页……

读这本书,就像在一张张旧纸背后,重新听到古人的声音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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