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阵子,网上流传起一段视频。影像里,一位女子正和工厂管理人员索要试用期的工钱,不料反遭对方当众羞辱。视频显示,女子提出结账要求,对方却理直气壮表示:"试用期间按每小时1元来算"。当被问起是否事先告知此事,女子予以否认,强调试用期也该支薪。可对方一会儿说"2块钱一小时",转瞬间又改成"1块钱一小时"。
厂方态度强硬,对女子说:"就值你1块钱一小时。"并且扬言要检查她经手的产品,说若有损坏就得她赔偿。女子据理而争,要求对方拿出她上班的证据,对方却翻脸讥讽:"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上过班?要去告就去告。"
视频背景隐约能看见"龙南创辉电子"的字样。通过天眼查查询,江西省龙南市那家创辉电子厂,其负责人是邹某某,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注册资本5万元,没公示参保人数。该厂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音响设备制造、销售和电子元件制造。
记者试着联系该厂的负责人邹某某,对方坦言自己并未经营电子厂,而是做烟酒生意。7月23日,记者联系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时,工作人员透露已掌握此事,带队领导已赶赴现场处置。据了解,涉事人员是暑假工,按规矩不算劳动法保护范围,但领导仍决定参与调解。眼下还没找到拍摄视频的女工,不过厂方明确表示,"试用期1元1小时"的算法实在不合理。
消息源自华商报大风新闻。编辑丨陈香云 实习生 李佳怡 一审丨陈香云 二审丨薛琳 三审丨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