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四川成都等地不少游客吐槽,明明跟团游时导游承诺是“纯玩团”,结果去了外地还是免不了被强迫购物,有的“9天行程安排8次购物”,体验感极差。针对这一现象,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给出了权威答复:
旅行社强迫游客购物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在组织、接待旅游者时,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也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若遭遇强迫购物,务必及时投诉。当合法权益受损,游客应第一时间拨打违法行为发生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同时要留心保存好旅游合同、行程单、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在执法人员调查时积极配合,以便追究相关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各地正在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的强迫购物乱象。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各地加强了明查暗访和重大案件督办,对涉强迫购物案件进行全流程溯源查处,并持续发布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的典型案例。
今后,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