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严管内幕交易,也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图/新华社
7月27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正式落地施行。这份由两高联合发布的文件,标志着该司法解释实施14年来首次进行系统性修订。这不仅是证券刑事司法规则的一次技术性调整,更折射出中国资本市场治理逻辑的深层转变。在近期A股市场经历剧烈震荡之际,新规向社会释放了国家层面净化市场生态、严厉打击信息套利的强烈信号。特别是新规将监管防线整体前移,明确即便是在“口头吹风”阶段透露消息并据此交易,导致散户被收割,相关人员也将面临刑责追责,这无疑给中小投资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回顾历史,修订前的司法解释制定于2012年。彼时,国内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尚显粗放,监管技术手段亦存在局限。加之当时《证券法》尚未完成修订,《期货和衍生品法》更是未曾问世。在那样的历史语境下,出于立法平衡及避免过度束缚正常经济活动的考量,立法层采取了相对审慎的态度,出台了契合当时国情的司法解释。
如今,随着资本市场走向繁荣与成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迭代,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呈现出新特征,原有解释已难以完全覆盖新形势。与此同时,相关上位法近年来已完成系统性大修,行政监管工具箱日益丰富。两高刑事司法解释因此获得了坚实的法律授权与配套支撑。在资本市场深化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全方位升级的新规应运而生。
此次修订的首要突破,在于堵住了控股股东、实控人利用时间差操作的漏洞,大幅提前了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以往司法实践中,认定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重要标准之一,是重大事项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且实现可能性极大。新规则将此节点向前延伸至“口头吹风”阶段,只要在此时透露“初步意向”或基于该意向进行交易,即纳入打击范围。这一变化强化了对内幕信息源头的精准打击与源头治理。
此外,新规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网眼,压缩了“合法交易”抗辩的空间,使得当事人以各种理由脱罪变得更加困难。法治体系的协同升级,实现了与《证券法》及《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无缝衔接,并在最大程度上对齐了公安刑事立案的追诉标准。这种安排确保了刑事司法标准与行政监管、上位法立法的有效衔接与体系化统一,消除了法律适用中的模糊地带,为主管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提供了更具力的法律武器。
严查内幕交易是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全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关键节点,两高选择在此时重磅更新司法解释,并于极短时间内(次工作日)付诸实施,释放的信号远超法律范畴本身。此举既震慑了不法之徒,也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信心与呵护,对于重塑市场信任、优化资本市场中长期生态具有现实意义。
内幕交易治理的本质,在于治理资本市场中的信息特权阶层,这是实现市场真正公平的必由之路。随着市场规模扩张,如何维系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信心成为核心议题。A股要从融资市场向投资市场转型,要摆脱“牛短熊长”的局面,就必须补齐诚信短板,拆除信息特权的围墙,让投资者确信这是一个公平的市场。
因此,严打内幕交易绝非简单的惩治非法牟利,而是为了保护价值发现机制。只有当投资者相信能凭借自身的价值发现能力获得收益时,才敢于进行长线投资;反之,人们则更易转向投机。一个市场的真正成熟,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数量,更取决于普通投资者是否相信自己能与大股东站在同一条信息起跑线上。此次新规正式施行,无疑为普通投资者注入了更多信心。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