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书商致顾廷龙先生尺牍
书籍兼具商品属性与知识载体双重身份,由此孕育出书商这一特殊群体。他们既需精通图书专业,又须深谙文人交际之道,方能在典籍流转中充当关键中介,甚至成为推动特定阶段文化学术发展的幕后力量。正如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所叹“书棚阙史”,两百年来琉璃厂书肆虽多,却鲜见如黄丕烈般愿为书商立传之人。除个别因藏书家题跋或学者记录而留名者外,多数书商隐匿于营业书目与经手古籍之后,最终沦为历史洪流中的“失踪者”。
研究书商面临的核心难题在于“文献不足征”。该群体极少著述传世,且交易过程中的议价策略、营销手段等属商业机密,具有天然封闭性。随着岁月流逝,此类原始材料渐次亡佚,致使研究者常陷无米之炊之境。突破此困境的关键,在于深度挖掘公私文献线索,重构书商的工作图景,从而填补学术史与书籍史研究的重要缺环。
幸而笔者数年前过目了一批现代书商致顾廷龙先生的尺牍。细读之下,特别是将这批信札与已出版的《顾廷龙日记》及相关史料对读后不难发现,其中关于当时合众图书馆买书、换书、配书的诸多细节极为详实,堪称现代上海书籍史研究的一座小型宝库。鉴于这批尺牍体量巨大、头绪繁杂,此处仅摘取王文进五通信札略作解读,在考证其撰写时间与内容的同时,尽力还原王文进售书给合众图书馆的具体细节,进而为现代上海的“书棚阙史”补上一个难得案例。
《顾廷龙日记》,中华书局,2021年10月出版
与日记互证:王文进五通尺牍撰写时间考
文禄堂主人王文进乃民国时期“斐声当世”的著名书商,董康在《文禄堂访书记序》中将其比作“今之钱听默、陶五柳”一类的古书掠贩家。检阅合众图书馆相关文献可见,在图书馆创建初期,王文进频繁出现于购书活动中。当然,正因新发现的这五通尺牍,书商向合众售书的具体细节才得以浮出水面。结合《顾廷龙日记》所载相应内容,兹对这五通尺牍的撰写时间进行考证,先录一通如下:
《莫高窟藏目》三册,贰佰元 《嘉业堂藏目》六册,贰佰元
《适园诗集》卄四册,五百元 《沪上题襟集》五册,壹佰五十元
《秋水轩集》八册,贰佰元 《随轩诗集》四册,壹佰元
《严文靖公集》三册,壹佰元 《白溇集》三册,壹佰贰拾元
《陶庐补咏》二册,卅元 《陈一斋集》一册,十元
共作五件寄。
以上按联币价八折,祈择留。如一宗留作为七折。前承属开丛书各种,附呈一单,皆普通,因未列价,有要者示知为荷。此请顾先生台鉴。王晋卿启。六月廿五日。附《金瓶梅词话》零叶,乞集锦。
上述尺牍内容关乎王文进与合众图书馆间的书籍交易,信中列出欲售书籍十种及具体售价。从落款看,其撰写时间为“六月廿五日”。信中提及的《莫高窟藏目》《嘉业堂藏目》《适园诗集》《沪上题襟集》《严文靖公集》等书,检之《顾廷龙日记》,1942年6月28日所记如下:
文禄堂寄来《严文靖集》(丁初我从万历本钞得),袁景澜《适园诗集》初稿(同时人潘瘦羊、刘禧延等手校、题词甚多,邑志作学澜,误),《嘉业堂藏书志》稿(董康撰,未全,未成者),又董录巴黎、伦敦所藏敦煌卷子目(略有记述,见罗氏景印者亦不少,须一校之)。(顾廷龙撰,李军、师元光整理:《顾廷龙日记》,中华书局,249页)
将顾廷龙6月28日的日记与王文进“六月廿五日”的尺牍相比,虽部分书名略有出入——如尺牍中名为《严文靖公集》《嘉业堂藏目》,日记中则为《严文靖集》《嘉业堂藏书志》稿;尺牍中的《莫高窟藏目》,日记中记为“董录巴黎、伦敦所藏敦煌卷子目”——但名称虽异,实则指向同一书籍。举一直接证据,即袁景澜《适园诗集》,无论是在王文进尺牍中,还是在《顾廷龙日记》中,记载完全一致。据此推断,王文进“六月廿五日”尺牍的撰写时间与《顾廷龙日记》记载的6月28日当为同月之事,故其撰写时间即为1942年6月25日无疑。
这批王文进致顾廷龙尺牍共有五通。前述据《顾廷龙日记》考证,署款为“六月廿五日”的一通撰写于1942年6月25日。其余四通署时形式相近,只署月日而无年款,分别为“三月十九日”“三月廿三日”“三月廿五日”“四月三日”。那么,这四通的撰写年份是与“六月廿五日”同年,即1942年,还是其他年份?
王文进“三月十九日”尺牍
解决此问题需回到尺牍内容中寻找佐证。先从“三月十九日”入手,笔者注意到信中提及“又今买到董氏书,甚昂,内罕者亦寄上”。检之《顾廷龙日记》可知,文中“董氏书”与1942年3月9日所记“王晋卿来,携样数种,无可取。渠此次来沪,与李子东忠厚书庄主人合购诵芬室董氏书”(《顾廷龙日记》,224页)内容相吻合。乍看之下,似乎可确定此信写于1942年3月19日。但仔细思量,如此定位时间略显不妥。因为3月9日日记才言“王晋卿来”,并与李子东“合购诵芬室董氏书”,至“三月十九日”信中便称已购得董氏藏书并将“罕者寄上”,中间毫无停顿喘息之机,节奏过快。再者,若王文进当时确在上海购得董氏藏书并急于交易,理应直接送书,无需写信表示要寄送。综合考量,我们认为“三月十九日”尺牍并非写于1942年,很可能是1943年或1944年。具体何年,还需从尺牍文本中寻找隐藏伏线。
正是由于王文进尺牍中寄售书籍时所记包裹数这一信息提示,我们关注到他“三月廿三日”尺牍亦有类似表述:“前日奉函附三十件及四十件清单,今又寄上六十件,共一百三十种,附清单,祈查收择选。”此信提及“三月十九日”那通中的“三十件”“四十件”两个包裹数,凭此一点,基本可推知“三月廿三日”尺牍撰写于1943年3月23日。与此同时,《顾廷龙日记》1943年3月27日有记:“王晋卿又寄书六十包,仍托浙兴业代领。”(《顾廷龙日记》,304页)显然,日记所记包裹数与尺牍所述完全一致,日记与尺牍两两相证,确信此信撰写于1943年3月23日。
王文进“三月廿三日”尺牍
此外,从内容上看,“三月廿三日”尺牍与“三月十九日”尺牍存在关联。“三月廿三日”信中有“前呈附单之《钱湘灵手钞诗集》八册、高棅《木天清气集》二书,今与董君议定一千伍百元正,如留再呈”云云。以此内容检之“三月十九日”尺牍,其附单中确有《钱湘灵手钞诗集》、高棅《木天清气集》二书,且二者皆为董氏旧藏,故有“今与董君议定”之说。因此,从尺牍具体内容判断,亦可依据“三月十九日”信的撰写时间来考知“三月廿三日”尺牍撰写于1943年3月23日。
再看“三月廿五日”尺牍,我们认为其撰写年份亦是1943年。理由是信中提到“前呈之张介侯稿本,不知留否。近售主闻新币又跌,托改为北方币弍仟四百元至少(前言新币万元作罢)”。关于“张介侯稿本”,“三月十九日”尺牍中亦有提及,云:“前寄张介侯稿本书,今售主云要上海币一万元,去一不可。如留示知”。两通尺牍均提及此书,且“三月十九日”报价为“上海币壹万元”,“三月二十五日”售价改为“北方币弍仟四百元”,并言“前言新币万元作罢”。两者相证,可知“三月廿五日”尺牍与“三月十九日”尺牍有着前后相接的关系,故其撰写时间当为1943年3月25日。
王文进“三月廿五日”尺牍
至于王文进“四月三日”撰写的尺牍是否写于1943年4月3日?考之尺牍内容,其中有“山东友人之《青藜馆集》等五种,照六折计,免强足本”云云。而“三月十九日”尺牍中写道:“又示札云《青藜馆》等六折,实难如命。此数种友人自山东来,欠修装,今以八折言定。如不留,作罢;望留下,照寄款”。两札比对,可知所说应为一事,即《青藜馆集》等五种书,王文进报价后,顾廷龙回信以六折还之,王文进起初坚持八折,时隔半月则勉强同意六折。由此可知,落款为“四月三日”的尺牍撰写时间为1943年4月3日无疑。
王文进“四月三日”尺牍
以上是对王文进致顾廷龙五通尺牍撰写时间的考证。通过梳理《顾廷龙日记》中的关键信息,并与尺牍内容对读,最终推定这些尺牍的撰写时间分别为1942年6月与1943年3月、4月。利用《顾廷龙日记》与王文进尺牍进行互证对勘,在本节主要分两个层面运用:一是利用信息明确对应的日记内容直接佐证尺牍写作时间,如王文进六月廿五日的报价尺牍,可据日记直接确定;二是从细微处挖掘间接关键信息,如尺牍提及的寄书包裹数量这类细节线索,在日记中亦有记载,经过多处对比,进而为其中两通尺牍的撰写时间找到了直接依据。
留书与还价:王文进致顾廷龙尺牍中的书籍交易之内容
较之“六月廿五日”尺牍中所列售书书目,《日记》所记内容更为丰富。如《严文靖集》,顾廷龙有“丁初我从万历本钞得”的小注,由此可知《严文靖集》为一钞本,钞者为当时著名藏书家丁祖荫。袁景澜《适园诗集》初稿上标注“同时人潘瘦羊、刘禧延等手校、题词甚多”云云,说明该书不仅是袁景澜的稿本,其上还有苏州文士潘钟瑞等人手校与题词。《嘉业堂藏书志》稿则有“董康撰,未全,未成者”的注文,《莫高窟藏目》也有“略有记述,见罗氏景印者亦不少,须一校之”的识语。
同时,在王文进这通尺牍的书单中也附列书籍价格,最高者为《适园诗集》的五百元,其次是《莫高窟藏目》《嘉业堂藏目》两书,均为贰佰元报价,最低者为《陈一斋集》的十元。可以说,从最高价五百元到最低价十元,价格差距应与书籍品质成正比。而在王文进的尺牍中,关于出价作了进一步说明,他称“以上按联币价八折,祈择留。如一宗留作为七折”。从民国书商的营业书目来看,从书目报价到购买时打八折,再到一单全部购藏承诺七折,仅是当时的书业营销惯常策略,并非对合众图书馆的特殊优待。
那么,对于王文进所开的这批书价,顾廷龙在6月30日日记中这样记述:“得王晋卿信,各书价奇昂,无可留,复一片。《莫高窟书录》可备参考,决自传钞之。”(《顾廷龙日记》,249页)显然,日记中“得王晋卿信”指的就是“六月廿五日”附有书单与价格的尺牍。因王文进开价过高,顾廷龙才有“书价奇昂,无保留”的结论。可以想见,对于王文进这批寄售之书,顾廷龙必是复信谢拒。而顾廷龙认为董康的《莫高窟书录》颇有价值,所以在拒购文禄堂书籍的同时,决定自己传钞一部以备参考。
不过,从随后的《顾廷龙日记》记载来看,文禄堂这批书的寄售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买卖双方关于书价的商量仍在继续。如《日记》7月15日记载:“接王晋卿信,《适园丛稿》等允减价。”(《顾廷龙日记》,252页)又9月3日记载:“王晋卿来信,《适园丛稿》联钞二百元尚不肯,只可一阁矣。”(《顾廷龙日记》,259页)联系这两则记载,可推知1942年6月30日顾廷龙复信拒绝文禄堂后,王文进在书价上做了让步,同意减价出售。而顾廷龙的还价颇为老辣,《适园丛稿》一书在王文进原价八折的基础上,直接报出五折的价格。可能这一价格超出王文进能承接的范围,所以到9月3日王文进回信时,尚不能接受这一还价,顾廷龙便“只可一阁”了。
至于双方关于这批书最终的协商结果,在《顾廷龙日记》中也有记载。1942年10月17日云:“王晋卿来算帐,留《嘉业堂目》等,计联钞二百八十元。”(《顾廷龙日记》,267页)日记记载较为含糊,仅说“留《嘉业堂书目》等”,这个“等”字中又包括哪几种书呢?要厘清这一问题,需再梳理一下王文进“六月廿五日”尺牍所列书单,内容如下:
《莫高窟藏目》三册,贰佰元
《嘉业堂藏目》六册,贰佰元
《适园诗集》卄四册,五百元
《沪上题襟集》五册,壹佰五十元
《秋水轩集》八册,贰佰元
《随轩诗集》四册,壹佰元
《严文靖公集》三册,壹佰元
《白溇集》三册,壹佰贰拾元
《陶庐补咏》二册,卅元
《陈一斋集》一册,十元
无款书单
如前所说,书单中的《莫高窟藏目》因顾廷龙已自钞,故不在议价范围中。《适园诗集》王文进开价五百,合众还价二百,王文进一直未允,再联系此次付款仅联钞二百八十元,《适园诗集》多半也不在付款之列。因此,比对上面书单可知,除明确已购买的《嘉业堂书目》一书外,其余几种书籍都可能在“等”之列,分别是《沪上题襟集》《秋水轩集》《随轩诗集》《严文靖公集》《白溇集》《陶庐补咏》《陈一斋集》这七种古籍。至于这七种古籍是全部还是部分在合众购藏的“等”字之列,单从这通尺牍或《顾廷龙日记》的记载中无法分辨。
不过我们发现,在这批书商尺牍中有一无款书单,其上所列正是王文进这次欲售合众之书,更重要的是,书单上还有每种书的价格,具体如下:
退《适园诗集》,廿四册,一百五十元
《沪上题襟集》,五册,四十五元
退《莫高窟藏目》,三册,五十五元
《白溇集》,三册,四十元
《严文靖公集》,三册,四十元
《嘉业堂藏目》,六册,八十五元
《秋水轩集》八册,四十元
《随轩诗集》,四册,廿五元
退《陶庐补杂咏》,二册,十五元
《陈一斋集》,一册,五元
共实洋联钞伍佰元整。二百八十元
细究这一书单可发现,在《适园诗集》《莫高窟藏目》《陶庐补杂咏》这三种书之前均有“退”的字样。联系上文分析可知,《适园诗集》《莫高窟藏目》已不在购藏之列,故有“退”字亦属正常。而《陶庐补杂咏》上也有“退”的字样,很可能这种书也未被合众购藏。当然,为了证实我们对“退”字的理解,我们可以将所有未退之书的价格进行累加,如果最后的总价等于《顾廷龙日记》记载的所付书款联钞二百八十元的话,那么,《适园诗集》《莫高窟藏目》《陶庐补杂咏》这三种书就肯定是王文进这批书中被退而未购者无疑。
在此,先列出这七种书名与价格,它们分别是《沪上题襟集》(四十五元)、《白溇集》(四十元)、《严文靖公集》(四十元)、《嘉业堂藏目》(八十五元)、《秋水轩集》(四十元)、《随轩诗集》(廿五元)、《陈一斋集》(五元)。接着将他们的价格进行累加,具体为45+40+40+85+40+25+5,最终得出这批书价总和为280元。也就是说,这七种书的总价为二百八十元,与《顾廷龙日记》所记载的书款联钞二百八十元完全吻合。当然,这一等额的总价也说明合众图书馆在10月17日所购买王文进的“《嘉业堂书目》等”古籍,分别是《沪上题襟集》《白溇集》《严文靖公集》《嘉业堂藏目》《秋水轩集》《随轩诗集》《陈一斋集》这七种书,而退还给王文进的则是《适园诗集》《莫高窟藏目》《陶庐补杂咏》这三种书。
在厘清合众图书馆10月17日购进王文进寄售古籍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两张书单上除了书名、册数,还附有每种书的具体价格。当然,这两种书单上的价格完全不同。进言之,王文进尺牍所附书单上的价格是他的出价,而另一张书单上的价格则是合众图书馆的还价。下面就将各书的出价与还价分列如下:
《莫高窟藏目》贰佰元(出价),一百五十元(还价)
《嘉业堂藏目》贰佰元(出价),八十五元(还价)
《适园诗集》五百元(出价),一百五十元(还价)
《沪上题襟集》壹佰五十元(出价),四十五元(还价)
《秋水轩集》贰佰元(出价),四十元(还价)
《随轩诗集》壹佰元(出价),廿五元(还价)
《严文靖公集》壹佰元(出价),四十元(还价)
《白溇集》壹佰贰拾元(出价),四十元(还价)
《陶庐补咏》卅元(出价),十五元(还价)
《陈一斋集》十元(出价),五元(还价)
各书的出价情况前已分析,最高者为《适园诗集》五百元,最廉者为《陈一斋集》十元。同时,王文进在开价上也有一定的策略,正如他说“以上按联币价八折,祈择留。如一宗留作为七折”,即在出价基础上主动打八折,而如果合众图书馆能这一单全部购藏的话,王文进更是主动给出七折的承诺。当然,这些折扣方面的允诺也是民国书商们惯用的销营方式。
而顾廷龙从燕京图书馆到合众图书馆,长期从事古籍采购工作,对古籍的价值与价格有着比较精准的认知,当然不会因为王文进的这种先报高价、再许以优惠折扣的营销策略所轻易打动,而是认为这些书价哪怕打过七折,也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才在日记中表示“各书价奇昂,无保留”而致信王文进要求退还这批书。同时,在顾廷龙表现出对书价不满意之后,王文进也展现出商人务实灵活的一面,他再次致信顾廷龙,并表示“《适园丛稿》等允减价”,这才有了双方的第二次议价。在《顾廷龙日记》中也可寻找到第二次还价的痕迹,在9月3日的日记中有“王文进来信,《适园丛稿》联钞二百元尚不肯”的内容。显然,相较于王文进五百元打八折(四百元)的书价,顾廷龙对此书的还价是直接腰斩一半价格到二百元。
当然,比对上文的出价与还价信息可知,顾廷龙对《适园丛稿》五折的还价幅度只是与这批书中的《嘉业堂藏目》《严文靖公集》《白溇集》《陶庐补咏》《陈一斋集》等近似而已,皆在四、五折之间。顾廷龙还价幅度最大的是《秋水轩集》《随轩诗集》《沪上题襟集》三书,折扣在二三折间。如果按《适园丛稿》五折的还价幅度而最终未能成交的情况来说,似乎还价至二三折的幅度更不太可能成交。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三书最终都按顾廷龙还价成交。这一方面说明顾廷龙之前认为王文进所报的书价虚高至少部分是事实。同时,我们不得不佩服顾廷龙与书商进行价格博弈过程的老到与灵活。如《适园丛稿》还价不谐,就“一搁再说”,王文进不肯降价至二百元,最后就直接在还价单上给出一百五十元价格。《莫高窟藏目》一书有学术价值,但王文进也不肯降价,就决定钞录副本。而其他七种则与王文进来回往复地讨价还价,直至基本达到心中的收购价为止。
经此爬梳,我们大体上厘清了合众图书馆在1942年10月17日从书商王文进处所购入的“《嘉业堂书目》等”古籍的具体内容,它们分别是《沪上题襟集》《白溇集》《严文靖公集》《嘉业堂藏目》《秋水轩集》《随轩诗集》《陈一斋集》这七种。同时,为了证实这七种古籍确实被合众图书馆收购,笔者又查阅了现藏上海图书馆的《合众图书馆收书随目》一书,其中1942年10月31日的记载表明,《沪上题襟集》《白溇集》《严文靖公集》《嘉业堂藏目》《秋水轩集》《随轩诗集》《陈一斋集》七书不仅登录在册,且旁边有“购自文禄堂”一行注文。从字迹来看,这七种古籍目录的登录者也应是顾廷龙。如此则可从考证与著录这两个层面坐实了1942年10月合众图书馆收购王文进七种古籍是确凿无疑的。
董康藏书与《莫高窟藏目》的钞录
关于王文进尺牍中尚有一可作发覆者,那就是王文进收购董康藏书并售卖给合众图书馆一事。《顾廷龙日记》1942年3月9日所记:“王晋卿来,携样数种,无可取。渠此次来沪,与李子东忠厚书庄主人合购诵芬室董氏书。”据此可知,自1942年3月起,王文进与另一位书商李子东就开始合伙购卖董康诵芬室藏书。也就是自3月起,王文进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