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区演员掰手腕骨折 45天责任认定无进展 起诉三方待调游客身份

22岁的景区NPC演员小程,因为一次和游客掰手腕的互动,左臂受了伤。这名由真人扮演的互动角色(即NPC)姓程(化名)。事情发生45天了,他还没等到一个明确的责任认定结果。

7月31日,小程对着镜头说:“我胳膊现在还是没知觉,手腕也抬不起来。”

代理律师马莹莹来自河南良承(广州)律师事务所。她向记者透露,小程这次演出牵扯到好几层合作关系。甘肃嘉峪关方特景区(以下简称“方特景区”)把演出项目外包给了西安的一家演出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接着,中介公司和河南驻马店的一家传媒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合作,由这家传媒公司安排小程去方特景区干活。

小程说,出事之后,传媒公司既没帮他申请工伤,也没把完整的合同给他看。方特景区那边则告诉他,这事儿跟景区没关系。从事发到现在,各方都没拿出过协商方案,一直在互相推诿。现在小程只想“走法律程序”。律师已经帮他算过账了,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费、交通费加起来,总共要30万。

马莹莹表示,诉讼材料已经正式提交,起诉对象包括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和中介公司这三方主体。

她认为,涉事游客突然发力导致小程骨折,这构成了侵权。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和中介公司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抢“银票”,游客互动掰手腕致NPC骨折**

刚大学毕业的小程,之前干过不少次兼职NPC。今年5月底,经朋友介绍,他和传媒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参与全国各地的商演活动。

他告诉记者,签约那天,传媒公司负责人拿着合同让他签字按手印,还特意提醒他不能私下接别的商演,合同期是一年。但签完字后,合同就被收走了,他自己手里没留备份,也不清楚这份合同具体是什么性质。

6月12日,小程被派往方特景区工作,原计划干16天,到6月28日结束。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点位跟游客互动,晚上还要参加舞台演出。他说,景区方面只是口头说了工作内容,没做相关培训,也没明确告诉他互动时哪些行为可以拒绝。

6月16日,在工作期间,一名游客和多位NPC互动了大概十分钟。小程回忆,起初大家玩了石头剪刀布,随后游客主动问还有没有别的方式能拿“银票”(游戏币),得到肯定答复后,又做了俯卧撑、蹲起等互动。接着,游客提出掰手腕。在和两名同事互动完后,轮到了小程。据了解,游客在游戏里赢了就能拿“银票”,可以在景区内换礼物。

小程表示,之前在别的景区兼职时,因为被游客投诉还罚过款。怕再被投诉,他只好接下这个挑战。没想到掰手腕时,对方突然发力,把自己弄伤了。

小程提供的医院影像资料里显示,他左侧肱骨下段骨折,断端明显错位、呈角。小程说,手术已经做完,“但胳膊仍无法正常活动,也没有知觉”。医生告诉他要先治疗约3个月,后续可能还得再做手术,完全恢复的时间现在还说不准。

▲小程和同事们在景区工作的视频,发布在景区官方账号上。受访者供图

**索要合同未果,传媒公司称当事人是“临时班”**

事发后,小程说曾主动联系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和中介公司,想协商处理,但没得到明确回应。做完手术的第二天,他报了警。警方曾联系相关方协商,但各方都没到场。

后来,小程把自己的经历发到了网络上,引来了关注。和他互动掰手腕的游客把他拉黑了,目前没联系上。

事后,小程向传媒公司负责人要合同,并询问双方的劳动关系。聊天记录显示,6月18日,公司负责人回复说,并没和小程签员工合同,“因为你是临时班”,并表示双方以前主要是口头约定安排演出,演完通过微信结算费用。

该负责人还说,“你也不是我们招募的员工”,公司只是“提供演出许可证,让你能进景区工作”“你的合同(此前签署的协议)只是演出完给你打卡用的”。

对于掰手腕这事,该负责人称,相关合同没要求演员跟游客掰手腕,“合同(此前签署的协议)写的只有舞台演出和互动拍照”“你感觉掰手腕是互动,你可以打打官司试试”。

小程介绍,他从头到尾只跟传媒公司签过合同,没跟方特景区和中介公司签过。

小程提供的考勤记录显示,他在某工作软件上有方特欢乐世界(嘉峪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外请部门”的打卡记录,6月有5天打卡信息。此外,景区官方账号也曾发过他穿演出服工作的视频。

▲小程在某工作软件上的个人信息。受访者供图

**30万元赔偿款协商未果,中介公司称传媒公司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协调此次演艺活动的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公司与方特景区是长期合作关系,主要承接景区的演艺活动。

张女士介绍,传媒公司和中介公司以前就有合作。原本传媒公司表演男团的核心成员是5人,但这次活动要求10名演员参与,传媒公司临时招了一批演员。她说,自己看过传媒公司和小程签协议的部分内容,小程“属于临时外派,并不是核心人员”。

张女士称,中介公司和传媒公司签的是整体承包合同,合同里明确写了演员保险由乙方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演出内容主要包括舞蹈表演、配合园区直播、巡游活动等,互动环节主要是和游客玩剪刀石头布、猜谜语等游戏,不包含掰手腕。“掰手腕是游客自主提出的互动内容。”

她说,事发后,起初双方协商的只是医疗费用问题。但随着小程发现伤情加重,双方没就后续赔偿达成一致。小程否认了这一说法,称传媒公司从事发后就没提过协商方案。他和律师提出一次性赔30万,但传媒公司只说金额太高,没给具体数额。

“小程不是方特景区直接签约的艺人,中介公司也只是第三方执行方,他的第一责任公司还是传媒公司。”张女士说,“并不是说景区和第三方公司不管,我们肯定要等第一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张女士称,小程的代理律师希望中介公司先行垫付30万,等法院明确了责任划分后,由中介公司根据判决结果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中介公司没同意这个方案,只同意30万可以先以借款形式支付,等法院作出明确责任划分后,如果小程拿到赔偿,再还这笔钱。张女士称,但小程的代理律师认为,中介公司付30万相当于一次性买断,后续不会返还,只会在法院判决后协助追偿。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小程说,他从来没让中介公司垫付或借给他30万。

**代理律师称起诉三方,游客身份信息仍待调取**

7月31日,马莹莹告诉记者,小程已正式提交诉讼材料,起诉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三方主体。

至于导致小程受伤的游客,马莹莹表示,后续将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方特景区调取游客的身份信息。她介绍,曾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调取,但警方表示未留存涉事游客身份信息。方特景区称游客信息只向公安机关和法院提供,暂不向小程本人及律师提供。

关于各方责任划分,马莹莹介绍,游客突然发力导致小程骨折,属于侵权行为。方特景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应承担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她还提到,传媒公司没对小程进行安全培训,也没给他买工伤保险。

马莹莹认为,负责协调派遣和承办演出的中介公司,在资质审查、安全保障监督方面,也存在一定过错。

针对小程与传媒公司的法律关系,马莹莹表示,双方确实签过合同,但小程签字后合同被公司收走,他也不清楚具体内容,后续索要时公司一直未提供完整合同,仅提供部分截图。

马莹莹提供的合同截图显示,甲方义务部分写道,“甲方应确保演出场地、设备符合安全及演出需求”;违约责任部分写道,“乙方在活动期间,除舞蹈环节以外,个人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个人承担”。

马莹莹认为,该条款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这类‘一刀切’的免责条款可能无效。如果因为甲方场地、设备等原因导致人身伤害,却全部由个人承担,实际上免除了甲方责任。”她表示,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截至8月1日,记者多次联系景区,没得到回应。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公司律师已经介入”,再无其他说法。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收到法院通知,若这事走到司法阶段,将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各方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承担。”

来源:新京报

编辑丨罗璐 实习生 李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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