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报道,2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内蒙古包钢板材厂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这起悲剧发生在2026年1月18日,导致10人不幸遇难,另有84人受伤。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有62名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
事发时间是1月18日15时01分许,地点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的内蒙古包钢板材厂。调查指出,爆炸的直接诱因是1号球罐在运行期间,长期遭受介质腐蚀,加之局部应力与交变载荷的共同作用,致使球罐内壁产生不可逆的“碱应力腐蚀开裂+腐蚀疲劳”复合损伤。这种损伤不断累积,最终穿透壁厚,在下环焊缝北侧形成饱和水泄漏点。由于现场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约1.5小时后,压力突破了含缺陷容器的极限承载能力。泄漏点附近的焊缝沿环向发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瞬间解体,罐内大量饱和水急剧闪蒸,引发剧烈爆炸。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部署,全力组织搜救工作。应急管理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现场救援累计投入人员1300余人,调配应急和救护车辆70余辆,争分夺秒开展搜救。
报告详细列出了事故单位——包钢板材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北京京诚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华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还有监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报告介绍,因涉嫌犯罪,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板材厂7名人员。同时,建议将事故相关的6名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对包钢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事故相关单位,包头市及昆都仑区两级党委、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厅、国资委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报告还提到,对包钢钢联、京诚科林、鞍山华信、包头特检院等4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昆都仑区党委、政府分别向包头市党委、政府提交书面检查;包头市党委、政府和包钢集团则分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编辑:张维维
实习编辑:岳静菲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