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证监会联合属地派出机构集中公布多份针对投行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多家券商的内控缺陷及执业违规问题展开问责。此次被点名的机构包括广发证券、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以及国元证券,共6家。监管部门依据各机构违规情节的差异,分别下达了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两类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广发证券、红塔证券和世纪证券三家因投行内控管理与执业规范存在短板,被出具警示函。具体而言,广发证券的主要问题在于质控部门独立性缺失及项目收费不规范;红塔证券则暴露出质控现场核查流于形式、保荐工作报告信息披露不全、工作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疏漏;世纪证券除了质控与内核风控环节把关不严外,还涉及薪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相较之下,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面临的处罚更为严厉,直接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此外,上述三家机构的时任负责人——甬兴证券金勇熊、国元证券李洲峰、国融证券柳萌,也被单独出具警示函,认定其在各自公司投行业务违规行为中负有管理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