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政策,旨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并鼓励职工错峰休假。
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手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这份文件从多个维度细化了保障措施,既照顾到职工休息的权利,也兼顾市场消费的活力。
通知建议,职工可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中小学春秋假等时间衔接,拼出3—7天的弹性长假。部分具备条件的单位还可调整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打造“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全省层面鼓励错峰出游,职工可结合清明、端午、中秋、庙会、农民丰收节及黄河文化主题活动等特色节点,灵活分散安排休假。
针对观念层面的转变,该通知指出要消除职工的休假顾虑。通过宣传“高效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摒弃“不休年假才是奉献”的错误职场文化,减轻“不敢休、不愿休”的心理负担,从而营造尊重休息权、鼓励错峰休假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天津市人社局等五部门也已发布相关通知,推进应休尽休,引导错峰休假。
天津方面提到,企业可安排职工将年休假与休息日、节假日、学生寒暑假等合并使用,便于职工短途出行、返乡探亲或外出旅游,提升年休假的社会效益。同时支持职工将年休假与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功能类假期合并,适当满足职工不同阶段的假期需求,发挥其保障功能。此外,探索零星休假模式,将年休假与休息日等合并形成个人小长假,为灵活满足个人需求提供便利。
除了河南和天津,陕西、安徽、贵州、浙江、云南等多地也发出了类似通知。
纠正观念是推行带薪错峰休假的关键一环。天津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在通知中强调,要摒弃“爱岗敬业不能休”的错误认识,清理“攀比内卷不愿休”的职场环境,消除“业绩压力不敢休”的后顾之忧,为促进生产与生活、工作与休息、事业与家庭、奋斗与健康的全面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贵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于3月27日发布的通知中提到,需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消除职工担心影响工资收入、评先选优和职业晋升而不敢休的思想顾虑,营造尊重职工休假权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浙江省人社厅网站3月19日公布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提及,要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积极打造健康职场生态,破解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等痛点问题。
多地还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例如,前述河南的通知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4月30日,云南省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带薪错峰休假,明确保障各类职工平等休假权益,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
贵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的通知同样提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这是我国首份国家级消费领域五年专项规划。
《规划》明确,要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全面落实劳动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弹性错峰休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近年来,我国的假期安排不断优化,错峰出行成为常态。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广东省体改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对第一财经分析称,中小学设立春秋假,有利于学生减轻学业负担,增加休息时间,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体质增强。同时,春秋假可以与家长的带薪休假联动起来,可能会安排外出旅游等,进而拉动消费。各地的春秋假时间可以适当错开,也有利于错峰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