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5年遭家暴13年”当事人商文娟上诉 不满丈夫一审获刑6个月 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盼从重改判

8月5日深夜,“辽宁女子商文娟远嫁湖北遭家暴”一事有了新动向。

商文娟向潮新闻透露,自己已提起上诉。次日,其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确认,上诉状、多项新证据及相关书面申请已在当天正式寄往二审法院。从一审宣判至今,时间仅过去了8天。

此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7月2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因犯虐待罪,获刑六个月。这段长达15年的婚姻里,商文娟承受了丈夫长达13年的暴力对待。十数年间,她多次报警求助,警方曾出具告诫书、两次对其实施行政拘留,法院也下达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这些措施未能叫停暴力行为。2024年5月遭遇重创后,商文娟带着孩子逃离湖北恩施,随后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历时七个月,一审定罪完成。宣判当天,商文娟便直言对刑期不满,并指出长期家暴导致的尿失禁等后遗症,让她再也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文章配图-1:商文娟在电梯中被罗某某扇巴掌 受访者供图)

采访当晚,鉴于商文娟躯体化症状较重,记者联系了她的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据他介绍,商文娟在8月1日到律所表达了上诉意愿,团队在全面查阅卷宗后制定了方案,并于8月5日完成了材料提交,其中包括商文娟最新的全套体检报告等新证据。

本案属于法律援助范畴。在商文娟反复求助下,桑志勇基于对其遭遇的同情,决定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希望通过办理此类案件维护受害者权益,助力反家暴法治宣传。”他说道。

此次上诉的核心诉求是一审量刑过轻。桑志勇分析称,六个月已是有期徒刑的法定最低刑期,与本案长达13年的持续性家暴及严重人身损害情节明显不符,且一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多处疏漏。在事实层面,一审法院仅认定了2023年至2024年这15个月内的施暴行为,未采信全部家暴时长;可核实的有效报警记录超过25次,但一审仅采纳6次,大量施暴事实未被查清。

此外,伤情认定是本次上诉的另一关键点。一审判决仅针对单次殴打进行了轻微伤鉴定,未评估长期家暴与商文娟现有伤病之间的因果关系。桑志勇指出,商文娟目前的多种损伤已远超轻微伤标准:重度持续性尿失禁严重时可达重伤标准;若重度抑郁被认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也可构成重伤,至少应属轻伤。为此,本次上诉已同步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

一审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也存在争议。桑志勇表示,庭审全程罗某拒不认罪,无任何道歉悔过表现,不应被认定具有悔罪情节并从轻处罚;同时,罗某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公安机关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一审均未予以考量。

商文娟向记者表示,上诉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决定,“但目前躯体化症状发作愈发频繁,需靠药物勉强支撑,语言表达时常卡顿、思维反应变慢。”尽管身心承受巨大痛苦,她仍坚持通过上诉完整固定全部受害事实,既为后续离婚诉讼维权奠定基础,也希望为同类家暴受害者提供参考。根据商文娟提供的上诉状显示,其上诉请求为希望“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罗某某所犯虐待罪从重改判,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桑志勇透露,本次刑事上诉不涉及民事赔偿诉求,后续将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同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受害方倾斜。关于二审进度,其预估法院完成立案流程后,约两个月可安排开庭。

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王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