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8月5日报道,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十组近日赴贵州毕节、六盘水、安顺等地开展明查暗访。巡查组紧盯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及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直奔一线作业现场排查隐患。
在六盘水市金山壹号院项目工地,巡查人员登上作业楼层实地核验。
卸料平台处,专家俯身用卷尺测量,发现搭设情况与专项方案严重不符。方案规定锚固段总长1.7m,实测仅1.36m。力臂长度不足导致抗倾覆力矩不够,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复测同层另一处平台时,问题再次暴露。主梁型材与获批方案大相径庭——方案明确指定使用I16a工字钢,现场却换成了C16a槽钢。
“前一卸料平台是主梁锚固长度不足,这一处是主梁规格不对。同一楼层、同一设计标准,你们是怎么过的验收关?”专家问道。
企业现场人员答不上来。
专家指出,本层两处平台各存一项严重违规:首处锚固长度不达标(设计1.7m,实测仅1.36m),致抗倾覆力矩不足;次处擅自将主梁由I16a工字钢降为C16a槽钢,截面惯性矩与抗弯刚度大幅降低,构件承载力受损。无论哪种缺陷,荷载作用下均会加剧变形,引发整体倾覆。依《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二者皆属重大事故隐患。
随后,巡查组赴顶层核查塔吊运行。专家通过视频连线指挥司机操作,发现吊钩升至高位时,顶部至塔臂净空距离不合规范,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在极限位置动作,存在冲顶隐患,极易导致坠物伤人。
“你们的塔吊安装后是怎么验收的?平时维护了没有?”专家当场问询企业安全员,并要求C1机械类专职安全员到场接受核查。
“你知道塔吊的主要安全限位装置有哪些吗?”面对提问,赶到现场的安全员迟疑道:“高度……嗯……我得再想想。”对方借机拖延,转头偷偷用手机搜答案。
专家明确,依2024版判定标准,塔吊吊钩上行程限位失效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方称昨日刚完成塔吊专项维保。巡查组随即查阅记录,却发现仅有现场检查照片,无实质内容。
“维保必须有记录,还要有C1证的安全员签字。虽然安全风险是动态的,但昨天刚维护检查,今天就出问题,也不排除你们维保走了过场!”专家严肃地指出。
此前,巡查组在毕节威宁县云山壹品项目亦发现类似隐患:11号塔吊主臂距既有建筑间距过小,实测仅60cm;编号21033的吊篮两个上限位开关均失效,同样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查组现场反馈并答疑。企业负责人表态,将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